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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局办公厅关于进行“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文字号】 体群字[2010]13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体育局办公厅关于进行“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
(体群字[2010]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是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体育总局共同组织开展的一项由史以来投资力度最大、建设面最广、受益面最宽的群众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规划,是群众体育工作的一次巨大突破。自2006年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来,在全国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体育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积极配合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进展顺利,迅速增加了农村体育场地面积,大大改善了广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条件。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了解《“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我们将对全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工作方式

(一)各省(区、市)体育局联合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本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情况检查总结。

(二)各省(区、市)体育局根据本通知要求进行有关数据统计。

(三)各省(区、市)体育局根据本通知要求撰写总结报告。

(四)体育总局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小组进行实地抽查。

(五)体育总局研究撰写《“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总结报告。

二、总结内容

(一)各省(区、市)“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规划和建设工作措施情况,其中包括开展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方式,建设过程的监督、指导情况以及建设经验等等。

(二)“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资金投入、来源及使用情况。

(三)“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完成情况。

(四)“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选址位置及土地使用情况,其中包括建成面积、人均面积、人均面积提高情况。

(五) “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建成后的使用、管理情况,活动开展情况。

(六)“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效果和意义。

(七)开展“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需要报送的材料

(一)本省(区、市)“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总结报告。

(二)本省(区、市)关于实施农民健身工程工作的有关文件、简报、现场会材料、图片等。

(三)《实施“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其中表1由各省(区、市)体育局填写,表2由县级有关部门填写(有建设任务的县每县填写一张表格),均须加盖公章报送,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工作要求

(一)各省(区、市)体育局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总结工作, 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以及每年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计划对本省(区、市)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二)各省(区、市)体育局组织专门力量,指定专人负责,尽快布置,抓紧落实,逐项核实本通知要求的总结内容,认真撰写总结报告、填写统计报表,按时完成本次总结工作。

(三)本通知和《实施“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情况汇总表》可以从国家体育总局网站(www.sport.gov.cn)或中国大众体育网站(www.chinasfa.net)下载,不要对汇总表的格式进行改动。

(四)总结时点和采用的数据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五)报送材料时间:2010年10月30日前。

(六)体育总局组织进行实地抽查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何红宇

电话:87182398

传真:87182322

电子邮箱:qmjsglpt@163.com

附件:1、实施“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情况汇总表(表1)

2、县级实施“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情况汇总表(表2)

3、填报说明

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实施“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单位名称全县行政村情况受益行政村人口数量(人)国家规划完成情况地方自建完成情况投资金额(万元)资金使用情况占用土地性质(个)选址情况(个)场地器材完好率(%)体育设施建设内容情况体育器材数量使用数量最多的前五名体育器材品牌名称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县(区)行政村数量(个)行政村人口数量(人)国家规划数量(个)已建成数量(个)正在建数量(个)已建成数量(个)正在建数量(个)未来五年计划数量(个)中央省级地区县级社会资金合计场地设施器材设施耕地林地宅基地荒地其他村委会附近学校附近集中居住区附近活动站附近其他达到一场两台低于一场两台超出一场两台建成场地面积(㎡)篮球架(副)乒乓球台(个)室外器材(件)其他器材(个)
所用资金(万元)所用资金(万元)数量(个)占地面积(㎡)数量(个)占地面积(㎡)数量(个)占地面积(㎡)
1                 0                         
2                 0                         
3                 0                         
4                 0                         
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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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附件2:
县级实施“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情况汇总表
县级填报单位(公章):
全县行政村情况受益行政村人口数量(人)国家规划完成情况地方自建完成情况投资金额(万元)
行政村数量(个)行政村人口数量(人)国家规划数量(个)已建成数量(个)正在建数量(个)已建成数量(个)正在建数量(个)未来五年计划数量(个)中央省级地区县级社会资金合计
              0


资金使用情况占用土地性质(个)选址情况(个)场地器材完好率(%)
场地设施器材设施耕地林地宅基地荒地其他村委会附近学校附近集中居住区附近活动站附近其他
所用资金(万元)所用资金(万元)
             


体育设施建设内容情况体育器材数量使用数量最多的前五名体育器材品牌名称
达到一场两台低于一场两台超出一场两台建成场地面积(㎡)篮球架(副)乒乓球台(个)室外器材(件)其他器材(个)
数量(个)占地面积(㎡)数量(个)占地面积(㎡)数量(个)占地面积(㎡)
            


附件3:
填报说明

1、为了便于数据统计工作,填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填写,不得擅自更改表格内容及形式。
2、填报内容由表1《实施“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情况汇总表》和表2《县级实施“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情况汇
总表》组成;表1由省级体育部门填写,表2由县级有关部门填写(每县填写一张表格)。
3、投资金额计量单位按“万元”统计,填报单位应根据资金配套情况分别填写,中央资金填
入中央一栏(中央资金包含总局资金、发改委资金和财政部资金,填写时请将三方资金
合计),省(区、市)级配套资金填入省级一栏,地级市(州、盟)配套资金填入地区一栏,
县级市(区、旗)配套资金填入县一栏,由企业、团体或群众等集资的资金填入社会资金一栏。
4、占用土地性质一栏中,所建体育设施按照“耕地、林地、宅基地、荒地”分别统计数量,不符
合的计入“其他”一栏中,每个行政村只统计一次,不得重复统计,计量单位按“个”计算。
5、选址情况一栏中,按照所在位置填写“村委会附近、学校附近、集中居民区附近、活动站附
近”分别统计数量,不含以上位置的按照“其他”统计数量,每个行政村只统计一次,不得重复
统计,计量单位按“个”计算。
6、场地器材完好率一栏中,填写2006-2010年体育设施完好情况比例。
7、体育设施建设内容情况:
(1)达到一场两台是指一个篮球场地和两个乒乓球场地。
(2)数量为该县行政村完成数量总和,占地面积为该县行政村体育设施场地面积总和。
8、使用数量最多的前五名体育器材品牌名称一栏,只填写器材品牌名称,按使用量多少依次填写。
9、填报单位完成本填报汇总表后,请将表1和表2电子文件及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
一同邮寄到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场地设施处,同时报送电子文件。
通信地址: 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政编码: 100763
联 系 人: 何红宇 联系电话:(010)87182398
电子文件发送到: qmjsglpt@163.com
10、 在填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设施建设和标准办公室咨询部(华体集团咨
询中心)联系;联系人:高建,杨媛;联系电话:(010)87666622-208、309。
表1和表2由国家体育总局场地设施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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