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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


【颁发部门】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4号)精神,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农民工工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市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部分外出务工农民工出现了返乡回流现象,就业压力明显增大,农民增收形势严峻。为此,各县、各有关部门要站在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确保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目标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解决农民工就业和增收问题,确保劳务输出规模和农民工资性收入有新的提高。今年,全市组织劳务输出16万人,实现劳务收入8亿元(其中:沙坡头区组织劳务输出3.5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7亿元;中宁县组织劳务输出3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5亿元;海原县组织劳务输出9.5万人,实现劳务收入4.75亿元),安置农民工就业8.9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上年增长8%,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加额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额的40%以上。 二、具体工作措施 做好农民工工作,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为了实现上述工作目标,各县、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综合有效措施,紧抓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措施对基础设施建设和扩大就业带来的机遇,狠抓落实,千方百计拓展农民工就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一)积极对接项目工程,优先安排农民工就业。由市人事劳动保障局牵头,市农牧林业、发改、交通、水务、建设、经委、扶贫等部门(单位)配合,充分利用自治区在中卫的投资项目和我市重点工程,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并优先安排使用农民工,扩大农民工就业规模。要加强项目与用工对接,加强部门(单位)与劳务输出重点县、镇(乡)对接,尽快制定用工计划和方案,确保区、市重点工程吸纳本地农民工1.1万人以上。一是工业项目上,中冶美利集团林纸一体化特种纸制品生产项目、湖北宜化30万吨硝铵、昊丰公司5000万块蒸养砖、永安公司100万吨捣固焦、中宁天元公司7.2万吨金属锰、镇罗镇金鑫工业园4台2.55万kva硅铁炉新上项目、科豪公司第四条生产线等新建和续建项目的实施,吸纳当地农民工0.15万人;二是道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滨河南路建设、火车站迁建、腾格里生态湖建设、海原新区建设、天然气入网等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吸纳农民工0.95万人。各县、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抓好项目与劳务输出用工对接工作,尽快制定用工计划和方案,主动做好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 (二)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容量。目前全市硒砂瓜、设施蔬菜、枸杞、马铃薯、小茴香、养鸡等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已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各县、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引黄灌区现代农业、中部干旱带旱作节水农业、南部山区生态农业“三大示范区”和“三个百万亩”高效农业建设,引导组织农民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和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加强山川、区域劳务合作,加强硒砂瓜种植、设施温棚蔬菜生产、枸杞采摘等大规模用工的对接,最大限度吸纳农民工就地就近实现就业。一是在硒砂瓜产业的发展上,全市百万亩硒砂瓜种植、销售,季节性安置劳动力1.6万人;二是在蔬菜产业的发展上,全市设施蔬菜种植17万亩,大田蔬菜3000亩,安置劳动力4.5万人;三是在枸杞产业的发展上,全市27万亩枸杞种植、采摘,安置季节性输入劳动力5万人,吸纳本地劳动力1.4万人。四是在经果林、马铃薯、小茴香、饲草等种植业的发展上,可安置劳动力0.3万人。同时,依托农业特色产业,大力支持返乡农民工就地创业,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三)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辟增收渠道。抢抓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机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组织方式,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组织引导农民工积极参与农村危窑危房改造、生态移民、农田水利建设、草原围栏、电网改造、乡村道路、农村清洁能源、人畜饮水、农村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文化设施等建设,为农民务工增收开辟新的渠道。今年,市上重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很大程度上可以解决农民工的就业压力。一是实施“塞上农民新居”和农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新建“塞上农民新居”示范点10个,改造建设土坯房2万户;二是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和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抓好灌区沟道治理、渠道防渗衬砌和山区引水补灌工程,改造卫宁灌区3万亩盐渍化土地;三是建设通村油路196公里;四是完成生态移民新村6个,改造危窑危房5000户;五是落实兴仁供水和乐台、九塘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项目;七是其它建设工程,包括电网改造、农村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文化设施等建设。以上这些项目的建设,可大量使用当地农民工,直接增加项目建设地农民工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民务工增收开辟新的渠道。 (四)大力扶持企业恢复生产,稳定就业岗位。一是狠抓项目建设,增加农民工就业岗位。力促自治区重点工业项目和我市新建、技改、扩建工业项目建设速度,项目建成投产后,用工应优先安排我市农民工,根据企业接纳或安排农民工的数量,政府按照比例给予一定的奖励。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和大中型企业对稳定就业的导向作用,尽可能提供较多的就业岗位。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要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等措施稳定就业岗位,因特殊原因要减员的,须经主管部门同意,以避免大规模裁员。对参加失业保险并及时足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再就业服务。二是狠抓政策落实,扶持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积极落实区市促进企业恢复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给予金融信贷、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扶持,帮助其渡过难关。对于大量使用农民工的重点骨干企业,贷款贴息、用电补贴以及税收减、免、缓等优惠政策要继续不折不扣执行,鼓励企业正常生产,确保企业增效不减员。三是狠抓制度建设,鼓励中小企业二次创业。引导中小企业创新管理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完善中小企业贴息管理办法,扶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扩大投资规模,创建品牌产品,拓展发展空间,实现二次创业;对重点支持的民营企业、纳税大户和产值、税收增幅较大的企业,根据实际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用一定比例的地方留成税收奖励企业,帮扶企业做大做强,增加农民工就业岗位。四是狠抓招商引资,吸引有实力客商来卫创业。充分利用交通、资源等优势,强化宣传,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有实力的资源型、劳动密集型企业落户中卫,快速带动一、三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为农民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五)强化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支持返乡农民工就地创业。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对农民工实行与城镇人员同样的优惠政策,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支持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就地创业,发展设施农业和特色种养业,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各金融服务机构要拓宽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抵(质)押标准,帮助农民工解决创业资金困难。 (六)不断拓展区外输送渠道,扩大输出规模。大力推进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培训机构、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积极寻找和建立可持久协作的劳务关系和稳固的劳务输出基地,协调好劳务输出和劳务输入的关系,尤其是强化区域间劳务协作。建立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之间的劳动力交流制度,实施输出输入地的双向对接;积极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确保就业信息发挥实效。加强与用工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坚持靠培训提高输出质量的路子,加快劳务输出,由体能型向技能型的转变,稳固原有劳务输出基地,积极开辟新基地,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的带头作用;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打造叫得响、过得硬的劳务品牌,推进劳务输出示范县的带动作用,发挥劳务输出“品牌”战略效应,推广“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搞好转移就业服务。2009年全市组织劳务输出16万人。其中,稳定输出在6个月以上的11.6万人;有组织输出7.5万人;实现劳务收入8亿元;劳务输出年人均收入5000元。 (七)强化技能培训措施,确保培训实效。市、县各级人事劳动保障、农牧林业、科技、扶贫、教育、建设等部门要充分挖掘各自的培训资源,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阳光工程”培训、星火科技培训、“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从2月份开始,对返乡农民工和本地停产半停产企业失业或待岗农民工以及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以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要按照不同就业群体的就业意愿,分类指导,对继续转移就业的根据市场用工需求,紧密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开工建设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技能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促其转移就业;对有资金、有技术、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促其成功创业,带动更多人就业;对务农的围绕我市设施蔬菜、硒砂瓜、枸杞、林果种植及畜牧养殖等特色产业的发展,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其增收发展的能力;对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设部门要做到每个在建工程项目均开设农民工业余学校,保证建筑行业农民工上岗前接受教育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为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做好基础性、实质性的服务。2009年,人事劳动保障、农牧林业、扶贫等部门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争达到2万人,农牧、科技部门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达到13万人,南华山职业中专学校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5000人。 (八)切实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合法权益。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商、金融、工会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加强工资保证金账户管理,强化工资支付监控,防止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市、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及时清理整顿劳动力资源市场,查处打击劳务黑中介、黑职介行为;经常核查企业,加强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防止发生超时加班、酬劳不符、危险作业等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设立农民工举报投诉专门窗口,完善农民工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的办理机制,妥善处理因企业裁员发生的劳务纠纷,及时办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市县农牧林业部门和镇(乡)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不允许任何组织、个人强制和限制农村土地流转,也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返乡农民工的土地流转收益。 (九)坚决落实目标责任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各县、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项紧迫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尽可能把金融危机对农民工就业和农民增收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市人民政府将把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促进农民工就业列为今年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以2008年农民工输出人数和劳务收入为基数,以各领域吸纳农民工就业人数为认定标准,严格目标考核,并实行奖罚。 附:2009年全市落实吸纳农民工任务计划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
2009年全市落实吸纳农民工任务计划
单位 吸纳人数 中宁县 1.4万 海原县 1.25万 市交通局 0.2万 市水务局 1万 市建设局 1.6万 市农牧局 3.3万 市经委 0.15万 合计 8.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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