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东土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京司发[2009]386号 2009年12月2日) 北京市东土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东土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决定,批准你所负责人由徐劲松变更为刘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