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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余杭老320国道至德清申嘉湖杭高速新市互通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要求组织余杭老320国道至德清申嘉湖杭高速新市互通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的请示》(杭交〔2009〕141号)悉。经研究,决定委托省公路管理局组织余杭老320国道至德清申嘉湖杭高速新市互通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见附件。

二、会议时间:2009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会议地点:杭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会务工作委请余杭区交通局办理。

附件:与会单位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联系人:吕伟东,电话:0571-87811283)

附件
与会单位名单

参加单位  参加人员
省发改委 1人
省水利厅 自定
省环保厅 1人
杭州市水利局 1人
杭州市交通局 1人
余杭区交通局 自定
余杭区水利局 1人
德清县交通局 自定
德清县水利局 1人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自定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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