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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哈尔滨兴华技工学校增加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哈价行发[2009]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哈尔滨兴华技工学校增加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行发〔2009〕50号)


哈尔滨兴华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增加专业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全省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5〕45号)和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黑价联字〔2005〕53号)规定,经测算具体成本,现就收费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

1、焊接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学制三年;

2、汽车修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学制三年;

3、建筑结构施工专业每生每学年2000元,学制三年;

4、电子专业每生每学年2400元,学制三年;

5、计算机专业每生每学年2400元,学制三年。

二、你校属于民办学校,收费时应使用税务票据。在实施收费前应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和学员的监督。

上述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到期如继续收费请提前一个月申报。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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