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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扶风支公司城关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发文字号】 陕保监复[2009]50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扶风支公司城关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500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扶风支公司城关营销服务部迁址的请示》(国寿人险陕发〔2009〕613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扶风支公司城关营销服务部由城关镇人民政府迁至扶风县新区西二路步行街商住楼一、二层。迁址后,原址撤销。

你公司应按照《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自本文件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到我局办理保险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自换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告。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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