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市富润律师事务所(合伙)的决定
(京司发[2009]394号 2009年12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批准成立“北京市富润律师事务所(合伙)”。
一、英文名称:beijing foison law firm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23号锦湖园公寓b座21g
负责人:王仲伟
合伙人:王仲伟 姚漪汶 黄锦深
二、批准北京市富润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和《章程》。
三、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北京市富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010009101656。
四、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合伙协议、章程、住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时,应到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区县司法局办理变更手续。
五、按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和其他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