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295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41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金展望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于2010年8月23日至31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