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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到北京演出的批复(2010)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0]129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295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41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金展望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于2010年8月23日至31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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