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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内华达合唱团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0]129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内华达合唱团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296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10]24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杭州演出有限公司邀请美国内华达合唱团一行83人,于2010年7月14日至21日到浙江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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