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村银华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1〕259号)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上村银华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tmnch〔2011〕37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上村银华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戴玉鑫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