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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新校区实训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冀发改投资[2011]18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新校区实训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冀发改投资〔2011〕189号)


省委政法委:

你委《关于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新校区实训中心项目申请立项的函》(〔2010〕15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全省政法干警的培训水平、完善学院实训功能,同意河北政法学院在新校区建设实训中心。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食堂、教室、实训室、会议室、学员宿舍以及地下车库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220万元,资金由你委和学院自筹以及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补助解决。

请据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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