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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农村牧区科技培训工作安排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巴彦淖尔市政府

【发文字号】 巴政办发[2009]8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农村牧区科技培训工作安排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发〔2009〕80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巴彦淖尔市2010年农村牧区科技培训工作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十二月二日

巴彦淖尔市2010年农村牧区科技培训工作安排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牧民科学文化素质,保证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快培育新型农牧民,市政府决定,在2010年继续组织开展大规模、全方位科技培训。具体安排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全市农村牧区科技培训工作继续以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作用”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发展现代农牧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为目标,以粮食增产、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促进全市农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根本宗旨,按照建设现代农牧业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通过政府组织、多方参与、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组织方式,集中讲座、现场指导、观看影碟、印发资料、发布农经信息、落实订单合同兑现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农牧民、岗位工人、基层科技人员、管理干部进行培训。

二、培训任务

全市农村牧区科技培训工作要统筹安排,市、旗、乡三级联动,实行培训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将培训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包村包社干部和科技特派员、下乡科技人员以及龙头企业负责人,落实到农牧户、农牧民,使全市农村牧区劳动力的80%以上得到全方位培训,确保每户主要劳动力都能接受培训。全市年内要开展各类培训2500场次以上,普训农牧民50万人次以上,培训市、旗、乡三级科技人员和管理干部2.0万人次,培训农牧民技术骨干2.5万人次,发放培训教材、科技资料、光盘、农牧业“明白纸”30万份册以上。其中:培训各级领导干部1.5万人(次),包括各旗县区、各乡镇(苏木)的领导,基层党员干部和县乡各站所负责人;培训各级科技人员(师资)0.5万人(次);农技协会员2.0万人(次);妇女科技致富带头人0.5万人(次);对农牧民和农村牧区青少年进行适用技术培训和宣传48万人(次)。培训重点户15万户,其中:奶牛养殖示范户1万户,肉羊养殖示范户2.8万户,水产高效养殖户0.2万户,种粮大户6万户,蔬菜种植示范户(包括温室、大棚及保护地)4万户,饲草料加工示范户0.5万户,计划生育0.2万户,科技扶贫户0.3万户,达到村村都有科技“示范户”,户户均有科技“明白人”的目标。

三、培训内容

1、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

培训对象: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广大农牧民,突出乡村干部、科技示范户、种养殖大户、妇女以及村级防疫员、信息员的培训。特别是农村牧区女性劳动力的培训面要达到50%以上。

培训内容: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分专业、按需求开展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绿色无公害农作物生产技术、经济作物早期育苗技术、设施农业、农村沼气建设、测土配方施肥、保护性耕作、水产高效养殖等技术的培训,加强“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培训、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主导产业实用技术培训。

培训途径:以新型农牧民科技培训为重点,采用专题培训班、现场指导示范、送科技下乡、“手把手”、“面对面”培训等方式,充分发挥县乡农牧业科技推广部门、星火科技培训基地、农广校、农函大等培训机构的作用,加强农牧民培训。同时注重发挥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协会、龙头企业等在实用技术培训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牧业科技培训。

2、劳动力转移培训

培训对象:农村牧区新增劳动力和有转移意愿的农牧区劳动力,重点是初高中回乡青年、贫困农牧民、复员退伍军人和企业新招农民工。

培训内容: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技能要求设置培训内容,当前重点开展外出务工常识、劳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城市生活常识和家政服务、缝纫服装、餐饮服务、驾驶修理、电气电焊、建筑安装等市场急需工种的培训,提高农牧民进城务工就业素质和技能,促进农牧区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培训途径:以实施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为重点,依托城乡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坚持以转移就业为导向,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农牧民转移就业培训要按照市场需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和培训机构负责培训,然后按市场需求输出、上岗就业的方式,做到按需培训、按岗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提高就业率。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农民工订单、定向培训。要按照培训内容合理确定培训期限,对驾驶修理、电气电焊等工种要适当延长培训周期,真正使农牧民掌握一技之长,实现转移就业。

3、农牧民创业培训

培训对象:以农牧区种养业大户、农牧区经纪人、村组经济能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为主要对象。

培训内容:以规模化种植养殖、饲草料加工、制种、果树栽培及蔬菜、食用菌、花卉种植,地方特色农产品加工与营销,农牧业信息化、乡村特色旅游接待等为主要创业项目,以经营管理、法律知识和创业意识、创业技能、创业实践为主要内容。

培训途径:采取启发式、互动式、师傅带徒弟、请进来走出去、顶岗实践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通过政策引导、信息服务、创业资金扶持和后援技术支持,将其培养成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经营的种养殖大户和农牧民企业家,承担单位以农牧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县乡农牧业技术推广部门为主,同时,充分利用农牧业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培训资源。

4、生活常识、生态保护与建设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的农牧户,生态移民,经济林、苗木种植户以及水利、气象、村镇规划、卫生防疫、计生服务人员等。

培训内容:以草地保护、草场围栏、划区轮作、草地改良、人工种草、草原鼠虫害及毒杂草防治技术和节水抗旱、水土保持、林木育种、林草种植、农田防护林、经济林种植技术、保护性耕作、人工增雨、村镇规划、计生服务、医疗卫生常用知识和发展后续产业技能等为主要培训内容。

培训途径:主要依托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开展培训,提高农牧民的生态环境意识,使其掌握一定的生态保护与建设技术、技能。另外,要特别加强农村健康知识宣传和法律知识普及。

四、培训方法

各级培训部门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市范围内按时效、分层次、分阶段、抓重点、树典型、重示范、求创新,采取集中讲授,以会代训,进村入户,田间地头,现场观摩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做到“一个提高”、“二个重点”、“三个结合”。“一个提高”即科技培训工作要以提高广大农牧民科学文化素质为中心;“二个重点”即重点开展现场观摩培训和农牧业订单生产培训,就是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市场需要,本着农牧民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宗旨,进一步加强科技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也叫做“农牧民点菜、专家掌勺、企业参与”。“三个结合”即科技培训要紧紧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把科技培训的内容贯穿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的各个环节;要紧紧与《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农牧民的生产技能和应用新技术、新成果的能力;科技培训要紧紧围绕全市的农牧业主导产业相结合,为建设生态型绿色农畜产品基地提供保障。

1、培训资料:全市各级科技培训办公室要紧紧围绕全市农牧业发展目标和主导产业及“建设生态型绿色农畜产品基地”,结合本地生产实际,编印成适用技术资料、手册,制作相关内容的光盘及各类科普宣传读物,及时发放到农牧民手中,保证科普资料进入千家万户。

2、师资培训:由市科技培训办公室组织协调农牧、林、水、农机、气象、劳动就业、环保、教育、卫生、计生等各部门以及妇联、工会、团委、扶贫、民政、宣传、文化等部门对市直业务技术骨干及基层党政领导和主要技术力量,以知识更新、提高业务和管理水平为重点,进行集中培训,旗县区应由科技培训办公室组织,结合生产实际,协调相关部门对各业务局、各乡镇(苏木)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以及技术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建设好师资队伍。

3、各旗县区、农垦局要重点抓好规模大、范围广、创意新、辐射强、效果好的“百乡千村万户”种养业科技现场观摩培训活动,要认真筛选培训参观示范点,并在科技人员的现场跟踪指导下,按时限、分季节、定任务、抓重点、树典型、分类别地进行现场观摩培训教育,真正发挥“扶一户、带一村”的作用,达到兴产业、活经济的目的。

4、以“走出去”的方法进行专项培训。市科技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各种养殖专业协会会长、业务骨干和种养大户,赴发达地区参观、学习先进成熟并适合我市实情的种养技术和经营管理先进经验。各旗县区、农垦局应根据自身条件,组织相关人员赴外学习、取经。

5、采取“请进来”的办法进行培训。针对我市的农牧业主导产业和建设生态型绿色农畜产品基地,特聘区内外专家、教授组成科技培训讲师团,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既要给科技人员、基层干部进行充电,提高业务水平,同时也要给种养大户进行专题讲解、具体指导,提高广大农牧民的种养技能。

6、采取集中讲授、以会代训的方法,组织科技人员下乡普及科技知识。按季节组织理论知识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的高中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紧密结合我市农牧业生产实际,按行业、分专业分成几十支科技培训队伍,逐乡、逐村、入户,按照农牧民实际需求,开展技术指导,送急需的关键技术下乡,解农牧民燃眉之急。

7、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主动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加大面向农牧民和农村牧区青少年的科普传播力度。充分利用基层科技站、科普大篷车、科技园区、基地和科技园地、科普长廊、科技馆展厅、科教影视厅等科普阵地,定期举办农牧业科技知识讲座和具有教育意义的科普展教活动。

五、培训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全面开展科技培训的同时,应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对科技培训的内容和方法,要进行不断的改革和创新,各地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和反馈新经验和好做法,在全市进行推广,使科技培训工作更有力地服务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

2、要加强与组织、妇联、计生、扶贫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强对农村牧区党员和基层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大对农村牧区青少年、妇女、贫困户的培训与扶持力度。加大对培养“乡土人才”、“土专家、田秀才”的培训力度,发展壮大农村牧区科技队伍。

3、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技协”网络体系,加大对农技协的扶持力度,切实做好对农技协会员的专项培训,提高他们在产、供、销系列化服务中能力。

4、重点加强涉及“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农牧业技术的跟踪培训,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专业乡,逐步发展一批优势特色农畜产品产业带。

5、为保证奶牛、肉羊、设施农业和饲草料加工等主导产业以及建设生态型绿色农畜产品基地的健康快速发展,各地要切实加强以科技服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每个旗县区要创建2/3以上的科技培训示范乡镇苏木,每个乡镇苏木要创建2/3以上的科技培训示范村嘎查,每个村嘎查要创建2/3以上的科技致富典型示范户,进行重点培训,试点扶持。同时,加强建设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员工作,全市要力争形成市有科技培训示范县、县有培训中心、乡有培训基地、村有培训课堂的四级科技培训网络体系。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科技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农村牧区科技培训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以及促进农牧业经济发展的重大措施之一。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做好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各级培训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从时间、内容、方法、资料、师资、经费逐一落实,确保科技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培训任务层层分解,逐级量化,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中。要按时限要求,分季节、有重点地对各地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对在培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科技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培训办公室、各部门要统筹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方案、计划应包括培训要达到的目标,培训人员的数量,培训的内容以及如何发挥好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类学术团体的作用和抓好培训工作的方法与措施等等。特别是各旗县区、各部门要根据《方案》的要求,安排制定好各自的科技培训方案,同时要将科技培训与农村牧区的“新型农民培训工程”、“阳光工程”、“科技入户工程”、“扶贫工程”、“农技协建设”相结合,与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技传播员的“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相结合;要与科技示范园区、科普示范乡、村、户以及科普示范基地相结合,并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开展电视专题讲座、散发宣传资料、组织致富能手做经验介绍等方式,使农牧民对新品种、新技术能够看得见、学得会、用得上,做到培训一批人才,推广一项技术、建立一片基地、发展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群众。

3、进一步抓好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教材的编印工作。要充分发挥各专业科技人员的作用,最大限度地组织他们到生产第一线服务,尤其是要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理论水平高、业务水平精、实践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与农牧民交流、沟通的科技人员为师资; 市科技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100名农、林、牧、水、农机、气象、劳动、就业、环保等部门的专家,加强市直和各旗县区科技培训师资的力量,择优选用,保证全市科技培训整体质量;各旗县区也要建立百名以上的培训师资队伍,做好乡镇苏木及村社广大农牧民的普训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农牧业主导产业、重点项目的实施和生产中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进行教材编印,教材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俗易懂、实践性强。要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远程教育以及利用科技文化站、畜牧兽医站、科技培训中心,职业学校等场所,并不断完善其手段,使农牧民的科技教育逐步走向经常化、规范化轨道。

4、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计划行动纲要》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抓好“科普西部行”、“科普宣传周”、“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科普进社区”活动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科技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公众的科技意识。

5、加大对《科普法》、《科技进步条例》、《科普条例》、《专利法》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实施力度,加大对科技培训的投入。要继续坚持多渠道筹措、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好培训专项经费。市及旗县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由地方财政列支相应足额的培训经费,并保证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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