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09年度“信息入村”工程抽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信息化、农业主管部门,杨凌示范区信息办、农村发展局:
按照《关于对2009年度“信息入村”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陕工信发〔2009〕298号)的要求,省上定于12月2日起对各地市(区)进行抽查验收,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验收方式
由省工信厅、省农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相关领导带队,陕西电信、陕西移动、陕西联通派员共同组成10个检查小组,采取随机抽取项目县和项目村的办法分别对各地市(区)进行检查验收。各设区市项目县的抽取比例为70%,并必须涵盖在当地承担有建设任务的全部参建企业,各县(区)项目村的随机抽取比例20%左右,且抽查数量不少于10个村,不足10个村的县(区)要进行全部抽查。

二、抽查验收工作组组成
西安组:
牵头单位:省农业厅
参加人员:省农业厅2人,陕西电信、陕西移动、陕西联通各1人,市工信委、农委各1人。
渭南组:
牵头单位:省农业厅
参加人员:省农业厅2人,陕西电信、陕西移动、陕西联通各1人,市信息办、农业局各1人。
榆林组:
牵头单位:省农业厅
参加人员:省农业厅2人,陕西电信、陕西移动、陕西联通各1人,市信息办、农业局各1人。
延安组:
牵头单位:省农业厅
参加人员:省农业厅2人,陕西电信、陕西移动、陕西联通各1人,市信息办、农业局各1人。
咸阳组:
牵头单位:省工信厅
参加人员:省工信厅3人,陕西电信、陕西移动、陕西联通各1人,市信息办、农业局各1人。
宝鸡、杨凌组:
牵头单位:省工信厅
参加人员:省工信厅2人,陕西电信、陕西移动、陕西联通各1人,地市(区)信息办、农业局各1人。
汉中组:
牵头单位:省工信厅
参加人员:省工信厅2人,陕西电信、陕西移动、陕西联通各1人,市信息办、农业局各1人。
安康组:
牵头单位:省工信厅
参加人员:省工信厅2人,陕西电信、陕西移动、陕西联通各1人,市信息办、农业局各1人。
商洛组:
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参加人员:省通信管理局2人,陕西电信、陕西移动、陕西联通各1人,市信息办、农业局各1人。
铜川组:
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参加人员:省通信管理局2人,陕西电信、陕西移动、陕西联通各1人,市信息办、农业局各1人。

三、各组负责人名单
西安:樊民周(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处长)
渭南:何志峰(省农业宣传信息中心副主任)
榆林:郑乃生(省农业宣传信息中心副主任)
延安:钟雪峰(省农业宣传信息中心主任)
咸阳:李承官(省工信厅巡视员)
宝鸡、杨凌:何宇飞(省工信厅信息化推进处处长)
汉中:周建(省工信厅副厅长)
安康:王根平(省工信厅信息化推进处副处长)
商洛:朱军(省通信管理局网络管理处副处长)
铜川:朱军(省通信管理局网络管理处副处长)

四、时间安排
12月2日~15日,具体时间各组牵头单位自行安排。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市(区)要积极主动地配合检查验收工作。各地市(区)收到此文后,应尽快和抽查验收组取得联系,安排有关事宜。
2、省抽查验收组开展工作前要听取各地市(区)信息入村工程建设情况汇报,收集地市(区)复查验收资料;省验收组抽查验收结束后要将情况及时反馈各地市(区)。
3、各抽查验收组要扎实细致地工作。在检查验收时要全面掌握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发现存在问题。将检查验收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18日前报到省工信厅、省农业厅。
4、各抽查验收组要轻车简从,严明工作纪律,杜绝用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大吃大喝。
5、各抽查验收组在工作中要选配好车辆,重视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顺利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联系人:工信厅信息化推进处 余征
电话:029-87290929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