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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卫东、徐端骞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证监许可[2010]7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卫东、徐端骞基金行业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722号)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拟聘王卫东、徐端骞先生为副总经理的申请报告 》(新基发[2010]2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你公司王卫东(身份证号:340802196709210614 )、徐端骞(身份证号码:330425197706190510) 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二、我会对王卫东、徐端骞任你公司副总经理无异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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