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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发部门】 黄冈市政府

【发文字号】 黄政发[201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黄政发〔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大力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和控制了火灾危害,连续26年无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单位。为进一步促进全市社会消防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黄梅县人民政府等20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火灾预防,为构建平安黄冈、和谐黄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2010年度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县(市、区)(6个)

黄梅县人民政府

蕲春县人民政府

麻城市人民政府

罗田县人民政府

浠水县人民政府

黄州区人民政府

二、先进单位(14个)

市教育局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人民银行黄冈市中心支行

市工商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国税局

电信黄冈分公司

黄冈供电公司

中石化黄冈石油分公司

黄冈师范学院

黄冈中商百货有限公司

移动黄冈分公司

联通黄冈分公司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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