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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0号――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印刷第一部分:平版印刷》等6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颁发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1年第20号)


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印刷 第一部分:平版印刷》等6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促进技术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印刷 第一部分:平版印刷》等6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印刷 第一部分:平版印刷(hj2503-2011)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照相机(hj2504-2011)

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移动硬盘(hj2505-2011)

四、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hj2506-2011)

五、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网络服务器(hj2507-2011)

六、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电话(hj2508-201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印刷 第一部分:平版印刷(hj2503-2011)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余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2011年4月1日起,《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hj/t 306-2006)废止。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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