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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标准的通知(2011)


【颁发部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穗人社发[2011]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穗人社发〔2011〕18号)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1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11年3月1日起,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040元/月,医疗补助金标准调整为130元/月。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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