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吴长河任职资格的批复
(辽保监人〔2009〕183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吴长河同志任职的请示》(中华财险辽宁发〔2009〕38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吴长河符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吴长河的任命文件。
此复。
二oo九年十二月二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吴长河任职资格的批复
(辽保监人〔2009〕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