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山支公司大虎山营销服务部等四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辽保监产〔2009〕160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山支公司大虎山营销服务部等四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辽人保财险发〔2009〕38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公司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山支公司大虎山营销服务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镇支公司高山子营销服务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镇支公司青堆子营销服务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公司右卫营销服务部。
二、你分公司对上述营销服务部的撤销应书面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等事宜充分告知。
三、你分公司上述营销服务部自获得批准之日起其《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自动失效。
文到后,你分公司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送交我局,并持此批复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此复。
二oo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