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进出省专用章”的通知
(黑建设[2009]43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便于规范管理我省勘察设计市场准入、出省工作,经研究,特刻制“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进出省专用章”印章一枚,自即日起启用,望各地市周知,特此函告。
附件:新印章印模(略)
二oo九年十二月二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进出省专用章”的通知
(黑建设[2009]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