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甘肃诺信药业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经营(批发)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通知
(甘食药监安〔2009〕359号)
兰州市、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发企业管理的通知》(甘食药监安〔2009〕191号)精神,经企业申请,你局初审,省局验收、公示、审核,同意甘肃诺信药业有限公司、兰州盛原药业有限公司、甘肃天元药业有限公司敦煌分公司三家企业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业务。
请你局通知有关企业到省局政务受理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