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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发文字号】 浙保监许字[2009]第33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9]第3321号)


申请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申请》(都邦浙分发[2009]48号)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审批的规定。为此,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同意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富阳市富春街道孙权路209号6楼南楼。你公司应将变更前的该支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交回我局。

200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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