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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质量兴市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发部门】 许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许政[2011]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质量兴市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许政[201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0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对许昌县人民政府等8个优秀单位,鄢陵县人民政府等10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单位为榜样,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努力实现质量兴市工作新跨越,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受表彰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
受表彰单位名单

一、质量兴市工作优秀单位(8家)

许昌县人民政府

襄城县人民政府

禹州市人民政府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许昌市财政局

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质量兴市工作先进单位(10家)

鄢陵县人民政府

魏都区人民政府

东城区管委会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

许昌市水利局

许昌市农业局

许昌市科技局

许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许昌市工商局

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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