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黑龙江医大四视光职业培训学校提升办学层次的批复
(黑人社函[2011]107号)
黑龙江医大四视光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黑龙江医大四视光职业培训学校提升办学层次的申请》收悉。经审查,认为你校的变更申请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所需要件齐备。经研究,同意你学校眼镜验光员专业培训层次提升至一级。学校其他属性不变。
特此批复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黑龙江医大四视光职业培训学校提升办学层次的批复
(黑人社函[2011]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