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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漳州祥安贸易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颁发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许可[2009]22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漳州祥安贸易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220号)


漳州祥安贸易有限公司、龙海市港尾浯屿海达加油船(闽龙渔f801):
我委于2009年12月1日受理了你们提出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准予你们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具体核准事项如下:

一、漳州祥安贸易有限公司为柴油配送企业,法定代表人杨志明,经营地址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埔尾村马起沙大北农场边店面,经营品种柴油。

二、龙海市港尾浯屿海达加油船(闽龙渔f801)法定代表人林爱卿,加油水域为九龙江龙海海域,经营品种柴油。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领取手续。
我委联系人:黄翠华,联系电话:0591-87846361。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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