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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城镇道路、城市桥梁及给排水管道工程)》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颁发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标标备[2011]3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城镇道路、城市桥梁及给排水管道工程)》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2011]31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报送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城镇道路、城市桥梁及给排水管道工程)>备案的函》(闽建函 [2011]2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804-2011。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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