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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校君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寿险[2010]74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校君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寿险〔2010〕747号)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刘校君、曾海燕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合保发〔2010〕201、202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刘校君、曾海燕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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