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关于2008年度行政事业收费年审和统计工作情况的通报
(晋价行字[2009]282号)
各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59号)文件要求,各市先后在今年1-6月完成了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省局对全省年度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汇总分析,并于6月30日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了行政事业收费统计报告。为认真总结经验,提高年度审验和收费统计工作质量,现将200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和统计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收费年审工作情况
(一)行政事业收费情况。截止2008年底,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总数270个,其中:国定项目174项(省内无收费收入的项目没计算在内,含2008年9月1日停收的3个收费项目),省定项目89项(含2008年9月23日转经营性服务的1项收费项目)。行政性收费项目142个,事业性收费项目128个。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收费总额2512226.45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748259.76万元,事业性收费1763966.7万元),占财政总收入16.55%;行政事业性收费年收费总额比2007年增长11%,其中:行政性收费比2007年增长6.3%,事业性收费比2007年增长13.3%。停收3项收费,减轻企业和学生家长负担1.628亿元。
(二)核发证情况。2008年全省核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许可证》共16875个(正本数7327个,副本数9548个)。其中新核发《收费许可证》13462个(其中:正本5751个,副本7711个),注销收费许可证362个(其中:正本161个,副本201个)。应年审的收费单位7125个,实际年审的收费单位7125个,年审率达到100%。
(三)年审方法与成效
一是坚持全面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为了在相对集中的时间里完成年审工作任务,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坚持全面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对收费金额大、社会关心的热点收费单位,认真对照国家、省下发的有关清费、治乱、减负文件,对发现收费单位存在的乱收费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有效地保护缴费者的利益。通过收费年审,督促收费单位加强收费管理,有效地保证了年审工作的质量。
二是年审工作与落实国家取消、停止收费项目的工作相结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国家已明确取消和停收的工商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义务教育杂费、义务教育借读费等100余项收费项目涉及的单位,以及取消的155个二级公路收费站点进行重点审验。通过年审,切实做到该注销的注销,该变更的变更。
三是年审工作与加强收费许可证管理相结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完善收费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48号)“对经营性收费不得再办理收费许可证”的规定,对各地的收费许可证进行了清理,杜绝了对各类经营性收费核发《收费许可证》的现象。
四是年审工作与狠抓收费公示制度相结合。在深入到各单位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年审时要求提供收费公示栏(牌)的近距离和远距离照片,对收费单位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检查。通过审验,全省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都按照规定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了收费公示,使收费公示率达100%,全面落实了收费公示制度。
五是年审工作与治理乱收费相结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严格依照政策规定认真审查把关,发现问题,当场指正;遇较大违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及时移交监督检查部门查处。 全省通过年度审验共对310个违纪单位进行了处理,其中:将7个单位移交价格检查部门,4个单位建议整改,吊销了291个单位的收费许可证,8个单位用其他方式进行了处理。真正做到边审验、边清理、边完善,使收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有效的制止了乱收费。
二、收费统计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省局在今年二月二日就下发了《关于对200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收费许可证年审的通知》(晋价行字[2009]14号)文件,对全省的行政事业收费年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年审范围、年审内容,年审办法及年审时间,为按时保质完成统计工作赢得了时间。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针对年审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短的特点,加大对年审的宣传力度,晋城市物价局还在媒体和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告年审通知,对往年不重视年审的单位专门发了督促年审的函。大同市物价局,重点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收费单位进行了上门审核。总之,在全省收费管理干部的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下,五月底圆满完成了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
(二)表彰先进,提高工作积极性。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我省收费统计工作,根据《山西省行政事业收费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和各市物价局收费统计考核结果,我局对4个全国先进集体,7名全国先进个人,19个省级先进集体、24名省级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极大提高了收费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与基层的沟通和联系,帮助指导基层人员尽快适应国家收费统计制度新要求。主动同基层的收费统计人员进行沟通,对收费统计新功能的运用进行主动交流,并在收费统计软件上发信息,进行指导。在年审工作中注重加强审前、审中的指导,较好地保证了收费年审有关数据的填报和收费统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努力扎实工作,及时上报统计报告。收费统计工作繁琐,任务重、时间紧,大部分市、县物价部门能采取各项措施,克服种种困难,在省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了统计报表和统计报告。其中运城市物价局于4月28日就提前上报了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大同市针对个别县(区)没有电脑或没有开通网络的问题,组织没有网络填报条件的县(区)统一到市局填报,并组织力量不定期地进行业务指导,进行面对面的培训,有效地提高了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为圆满完成统计报告奠定了依据。
(五)认真汇总分析,提高了统计分析报告质量。今年的统计报告质量比往年有了很大的提高,大部分市物价局都能按照国家和省局规定认真撰写收费情况年度分析报告,研究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切实为收费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保证了收费统计工作的圆满完成。其中晋中市的统计分析报告内容全面翔实,分析认真细致,为省局撰写报告提供很好的参考依据。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仍有工作不认真细致的问题。个别市、县仍然存在将万元误填为元,小数点数错位数的问题。有的市县只统计一级项目,不统计二级项目,影响了报表的使用质量。二是市级统计机构有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对有的县级统计机构收费数额不准确,正本数与副本数合计不准确的明显问题,市级统计机构未审核出来。三是报送形式上不完善,今年发文布置年审工作时,明文规定收费统计报告要以正式文件上报,但有的市物价局还是没有按文件执行。四是报表质量还需要提高。部分单位的收费统计报告缺少收费管理的基本情况、当地经济发展的情况、收费年审的情况等内容。甚至是有些单位没有数据分析,导致报表质量不高。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工作的意见
(一)加强收费年审方式的探索研究,提高收费管理质量
各地可以积极研究探索正常年审和重点年审相结合的办法,每年除正常年审外,还可以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收费金额大的单位,以及社会关心的热点收费单位进行重点年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收费打下良好基础。
(二)加大法规宣传力度,促进依法收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山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提高执收单位依法收费意识和自身的管理素质和能力,实现依法管费治费。
(三)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收费政策的跟踪调查,针对当前热点和难点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监督收费单位依法收费,帮助企业抵制不正当收费行为,为增加收费管理的深度积累经验,为上级制定和调整收费管理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要加强对当前形势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与管理。要不断巩固近年来收费年审的成果,不仅要在收费年审中查问题,更要在积极推进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不断加强财政部门的合作,严格控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进一步加强对已经取消项目的管理,特别是做好国家取消或停止的100余项收费落实工作,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收费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报表质量。在今后的统计工作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完成好统计工作。一是要认真细致填写报表,不要错填漏填;二是认真分析数据,找出数据变动的原因,三是要在统计分析报告上下功夫,切实提高质量。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