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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迪士尼音乐剧《歌舞青春》来华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0]126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迪士尼音乐剧《歌舞青春》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263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38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现代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邀请美国迪士尼音乐剧《歌舞青春》一行60人,于2010年9月16日至11月25日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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