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瑞士七钢琴乐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26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38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吴氏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邀请瑞士七钢琴乐团一行9人,于2010年7月1日至17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