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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增补肠道病毒71型IGM抗体测定临床检验项目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医政发[2010]6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卫生部关于增补肠道病毒71型igm抗体测定临床检验项目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0〕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于2007年印发了《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卫医发〔2007〕180号,以下简称《目录》)。根据临床工作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增补肠道病毒71型igm抗体测定临床检验项目,纳入《目录》,请医疗机构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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