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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日本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拍摄许可[2010]56号)


【颁发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拍摄许可[2010]5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文物局关于日本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10〕56号)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你台关于日本q-max制作公司摄制组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0年6月拍摄山西平遥城墙、日昇昌票号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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