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美联社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10〕55号) 美联社电视北京分社: 你社关于派摄制组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0年6月拍摄上海豫园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