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毛豪列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842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毛豪列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光证字[2010]29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毛豪列(身份证号:33022719770928731x)保荐代表人资格。
二、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毛豪列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8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