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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印章的通知


【颁发部门】 龙岩市政府

【发文字号】 龙政办[2009]27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印章的通知
(龙政办〔2009〕271号)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中央、省驻岩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

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已正式成立。为便于工作开展,现刻制“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印章各一枚,自即日起正式启用。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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