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袁咏琳到重庆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211号)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你局渝文广行文[2010]7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世纪轩昂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袁咏琳,于2010年7月11日到重庆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