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西安年鉴》(2010)编纂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2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年鉴》是由市人民政府主办,按年度全面反映西安市情的大型综合性年刊,是记录西安进步,宣传西安成就,服务西安发展的重要文献,具有重要的资治和存史价值,已连续出版了17卷。为了进一步做好《西安年鉴》(2010)的编纂出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突出重点,提高资治价值
2010年版《西安年鉴》主要反映2009年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党的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经验。在编纂内容上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2009年度全市各区县、各单位及各行业的新变化、新成就、新经验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筛选主题和相关资料,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和管理信息,在反映经济发展情况的同时,要加强社会和人文方面的记述,突出年鉴的年度特色、地方特色和行业特色,进一步发挥《西安年鉴》的资治作用。
二、落实责任,进一步做好年鉴的撰稿工作
2010年版《西安年鉴》设计篇幅为130万字,34个类目2000多个条目,内容涉及全市所有部门和社会领域。各区县、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西安年鉴2010〉篇目大纲》和《〈西安年鉴〉行文规范》的要求,在坚持政治的严肃性、资料的权威性、数据的准确性、内容的实用性原则的基础上,科学选题,认真撰稿,做到题材新颖、主题鲜明,观点正确、体例规范,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在文稿的具体编写中要以事实为依据,运用记叙和说明文体写作,避免把单位内部日常事务性工作写入条目,更不能以单位或部门的总结代替稿件。同时,对年度内出现的新事物要注意提供多种形式的相关背景或链接资料,以丰富年鉴信息含量。
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要把年鉴撰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撰稿工作,选派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熟悉业务、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的同志承担撰稿任务。同时,要保持年鉴撰稿人员的相对稳定。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审稿,把好稿件的政治关、事实关和保密关,按照年鉴编辑部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撰稿工作。
三、精选精编,加强宣传图片的征集工作
图片是年鉴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一种独特的信息载体,能够更加生动、直观、形象地记载历史,展示西安形象。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重视图片资料的保存和征集工作,精心选题,精选图片,按照党和国家领导人在西安、对外友好交往、城市建设新貌、经贸活动、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建设节约型社会、四城联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文化活动等主题及本行业年度大事提供图片,从多方面宣传建设成就,展示西安的活力与风貌。
四、稿件报送
(一)本卷年鉴拟于2010年9月出版,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年鉴稿件及2009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年鉴编辑部。市统计局于2010年5月10日前提供年鉴所需的统计资料。
(二)每个单位至少提供3-5幅彩色图片,供年鉴编辑部选用。照片要求:数码照片必须使用300万像素以上的数码相机拍摄;普通照片6-8寸,色彩清晰,无划痕;照片要有简洁、概括的文字说明并注明作者。
(三)所有稿件在经本单位领导审定并加盖公章后,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或因特网发送电子版,并传真或邮寄一份有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稿件至《西安年鉴》编辑部(地址:二府街27号 邮编:710003 电话:87296797 传真:87213143 邮箱:xiannj001@163.com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