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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郑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发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09]2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郑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郑政文〔2009〕2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为期两年的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郑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总召集人:
刘 东 副市长
副总召集人:
龙同胜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新章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
龚首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哲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韩先敏 市经委副主任
周亚东 市财政局纪委书记
罗永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建平 市商务局副局长
吴予红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锡建 市工商局副局长
宋庆海 市广电局副局长
吴运浦 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刘广军 市纠风办副主任
张文静 市邮政局副局长
魏长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新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魏长寨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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