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荷兰皇家爱乐管乐团来到江苏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153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0]26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中演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邀请荷兰皇家爱乐管乐团一行103人,于2010年10月17日至24日到江苏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