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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区县政府开展2009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文字号】 京依法行政办发[2009]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区县政府开展2009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京依法行政办发〔2009〕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年初,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北京市二oo九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提出了今年本市依法行政重点推进的6个方面25项工作。11月10日,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拟于近期印发施行。为认真做好今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搞好自查和总结

各区、县政府要重点围绕《工作要点》列举的25项工作和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中确定的主要内容,对今年以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主要包括建立完善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构及其工作制度情况、组织领导机构2009年召开会议及开展检查活动情况、制定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情况、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2009年学法计划情况、制定并落实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年度计划情况、制定并落实2009年法制宣传工作计划情况、制定并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情况、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情况、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工作情况等。

(二)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主要包括制定并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配套制度及办事流程情况,依法规范市场准入、加强行政许可和审批监管情况,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情况,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情况,完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情况等。

(三)建立行政决策机制,落实依法决策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政府议事规则和程序情况,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征求意见、听证、实施情况后评价等制度和程序情况,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调查评估情况,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情况等。

(四)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听证、向社会公布情况,对所属委办局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监督情况,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情况,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情况等。

(五)认真履行执法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主要包括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分解执法职权情况,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权和工作流程公开及动态管理情况,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协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处罚执法资格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情况,年度内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情况,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情况,开展执法证件申领、核发、监督和管理工作情况等。

(六)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全稳定。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和重点区域调解组织、完善调解工作网络情况,建立并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情况,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排查、调解矛盾纠纷情况,建立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情况,建立落实干部下访、领导接访、领导干部批阅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人民建议征集制度情况等。

(七)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包括向本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情况,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及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处理和答复情况,建立依法行政特约监察员制度情况,建立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及反馈机制情况,完善落实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制度及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或司法建议情况,完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案件审理及制定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情况,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行为被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情况,履行上级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监督函情况,加强监察和审计专门监督情况等。

(八)依法行政改革创新情况。主要包括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受国务院表彰、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的全国性表彰或者北京市政府表彰情况,依法行政工作经验被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北京市政府作为经验推广情况,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被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级主要新闻媒体和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市级主要新闻媒体作为经验专题宣传推广情况等。

二、按时提交自查总结报告

按照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要求,各区、县政府要在自查的基础上,于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今年以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专项报告,并抄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本通过notes网发至市法制办信息用户。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今年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即以上所列8个方面重点内容);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和体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四)2010年的主要打算和措施。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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