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六政〔2009〕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政〔2009〕9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预算编制,增强财政分配的科学性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在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面实施部门预算制度,将部门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完善预算编制制度。全面推行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和政府统筹专项支出预算相结合,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严格分开的预算编制方式。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办法,健全预算定额标准体系,规范项目预算申报和审核程序,推进绩效预算编制改革,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完善“两上两下”预算编制程序,建立预算编制论证、重大项目听证制度。推进政府预算公开,不断增强预算编制的透明度。
加强综合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加大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内外资金统一供给口径和标准。对部门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安排支出后形成的结余,一律编入下年预算,统筹使用。细化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严格按规定核定到人;公用支出实行分类分项,定额供给,细化到“目”级科目;项目支出落实到实施部门,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完成时限,实行滚动管理。
二、健全征管机制,增强财政收入增长的稳定性
健全收入征管协作机制。完善财税库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财税形势,保持收入均衡入库。严格税收预算级次管理,完善财政、税务、工商、招商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六安城区企业税收预算级次进行清理确认,严格按预算管理级次组织税收入库。健全协税护税机制,明确代征代扣、审批发证部门协税责任和义务,实行税收征管、协税护税、审批发证等部门业务经费与收入征管实绩挂钩考核。
加强税源调查和监控。建立税源调查制度,按季开展税源调查和统计分析,科学预测税收增减变化因素,适时调整征管重点。建立重点行业、企业和纳税户经营动态监控体系,掌握重点税源动向。按季开展纳税评估,加强纳税评议,堵塞跑冒滴漏。全面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2010年底前,全面实行企业税收收入电子缴库。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完善“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模式,定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出让、使用和国有资产、资源经营收益管理,加大城市公共资源拍卖、转让、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力度。规范非税收入入库管理,全面取消部门、单位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过渡户,对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直接缴交财政专户,纳入国库管理。
三、完善政策功能,增强财政资金的导向性
突出财政资金扶持的重点。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城乡居民得到更多实惠。大力支持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加大对重点产业和行业的支持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改进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充分运用财政贴息、贷款担保、资本金注入、以奖代补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资本金注入力度,提升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机构、工业投融资机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构、村镇银行和民间合作组织的担保和融资能力。发挥政府公存资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贷款投放。完善企业贷款贴息、担保保费补贴制度,扩大财政补贴范围。
四、严格支出管理,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性
全面清理界定财政支出范围。开展财政供给单位和财政供给人员清理登记和确认工作。推进事业单位供给方式改革,对提供非公共产品与服务的部门单位,用3年时间逐步退出财政供给范围。大力压缩会议、接待、出国(境)、公务用车等一般消费性支出。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装修和日常办公用品配置标准,严禁铺张浪费。
加强预算执行精细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三个月内,相关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将预算安排的政府统筹专项落实到具体项目,并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当年项目计划任务的实施。对无特殊原因未完成当年项目实施计划的,预算指标由同级财政收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评价,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2009年各级要积极开展试点,2010年在全市全面推开。
创新财政支出管理方式。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2009年年底前县区要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逐步将财政专项资金和部门非税收入安排的收支纳入国库集中收付范围。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方式,加强对消费性支出过程的监控。实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全面推进“惠民直达工程”,建立健全部门审核、财政确认、统一发放的协作机制,逐步将各部门管理的惠民资金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分配使用、检查监督。对建设类项目全面实施法人负责制、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绩效评价制、责任追究制管理办法。严格按计划、按预算、按程序、按工程进度办理拨款,完善项目工程概算、预算和决(结)算审查。按照以县区为主的原则,积极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立项、统一审批、统一实施、统一验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夯实业务基础,增强财政管理的严密性
加强财政基础业务建设。全面实施“金财工程”,建立财政管理基础信息库、项目库和资产管理信息库,构建业务标准统一、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信息互联互通的财政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强财政供给人员、机构、编制、资产的动态管理,加强预算项目的滚动管理。完善财政内部管理流程,建立权责清晰、监督有力、运行规范、简便快捷的内部运作和制衡机制。
加强部门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健全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大力推进财务公开,各部门单位应按月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月份会计报表,年终报送财务报告,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在本单位内部公开公告。加强会计人员培训、考核和管理,将会计人员培训考试考核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作为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确保会计人员素质稳步提高。
加强基层财政财务建设。完善“乡财县管”制度,推进县乡预算共编、采购统办、收支直达。规范乡镇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村级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按照权责不变、账务统一、核算统一的原则,稳步实施 “村账乡管”改革。
六、加强法制建设,增强财政执法的公正性
规范财政执法和审批。优化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完善财政行政执法资格确认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完善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清理现有财政规范性文件,健全财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机制,提高财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建立适应公共财政体制要求的制度体系。
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财政收支统计工作,定期编制财政收支统计情况报告、财税政策信息动态。完善财政事项公开和公告制度,主动公开政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公开有关财政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结果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七、强化财政监督,增强财政运行的规范性
完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建立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监督与管理相结合、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会计和财务监督,健全部门和单位内控机制。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全面实施部门、单位年度决算财政审查、批复制度。加强审计监督,扩大社会监督,对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类项目,全面实行决算政府审计和政府委托审计。加强财政监督机构建设,充实财政监督力量,有效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作用。
切实防范财政风险。加强政府债务和财政投资管理,严格债务审批,建立或完善举债审批制度。完善债务清理、消化、偿还机制,全面落实偿债准备金制度。建立政府债务统计分析系统,加强债务动态管理和监督。建立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加强重大财政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评审论证。
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拓展财政监督检查领域,加强对税收征管、国有资产处置、预算执行及部门单位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部门单位年度检查面不少于10%。加强对地方金融、保险机构的监督,防范金融风险。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招待费、公务购车用车经费、出国(境)经费、会议费和津补贴发放等重点支出,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经营等重点环节,重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推进财政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性,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建立“政府主导,财政推动,部门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领导和推进机制,建立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县区、乡镇政府和部门、单位的督查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确保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