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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技防体系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通报


【颁发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2011]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技防体系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通报
(洛政〔201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2010年,洛阳市委、市政府将技防全覆盖建设纳入全市总体发展规划,把实施技防全覆盖工程列入为民承诺的“五十件实事”之一。按照统一部署,市公安局作为技防全覆盖建设的主导单位,发挥了主力军和排头兵作用,开创了全市技防建设新局面。截止到2010年12月1日,全市投入技防建设资金达3.16亿元,建成公安三级技防平台187个,建成社会技防平台5314个,安装摄像头达55773个,形成了以公安监控系统为骨干的覆盖全市的技防监控网络。全市通过技防设施侦查破案235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26名,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7.7%,为再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市做出了应有贡献。

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市政府决定,对市公安局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各级各单位尤其是政法战线的同志们要认真学习他们攻坚克难、争创一流的工作精神,学习他们认真负责、敬业奉献的工作态度,扎实做好我市当前各项政法稳定工作,为早日实现“福民强市”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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