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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浠水、随县支公司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发文字号】 鄂保监字[2009]23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浠水、随县支公司的批复
(鄂保监字[2009]234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太平人寿湖北分公司拟筹建浠水、随县两家支公司的请示》(太平寿鄂[2009]19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公司筹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浠水、随县支公司。

二、上述支公司筹建期为6个月,在筹建期内不得开展业务。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分公司须向湖北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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