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丰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发文字号】 鄂保监字[2009]2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丰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鄂保监字[2009]229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咸丰支公司(筹)申请开业的请示》(泰康鄂字[2009]第6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丰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该支公司营业地址为咸丰县楚蜀大道下段,经营区域为咸丰县行政辖区。

三、该支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你分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

四、该支公司开业后,应严格按照核定的营业地址、经营区域及业务范围开展保险经营活动。

五、该支公司应持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尽快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