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吉林省鑫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10〕1046号)
吉林省文化厅:
你厅吉文发〔2010〕4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吉林省鑫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
此复。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文化部关于同意吉林省鑫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10〕1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