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京建施〔2009〕857号)
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落实《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
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配合消防部门排查消除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郑志勇
副组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处长 陈卫东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 郑伟革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副调研员 董良
成 员:各区县建委主管副主任、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和协调督促工作。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不断巩固和推广北京奥运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消防安全保卫成功经验,强化落实安全责任制。配合施工现场消防监督管理部门深入排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不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广泛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减少火灾事故,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落实2009年第19届“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各项要求。
深入总结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的成功经验,强化施工现场参建各方自觉参与消防工作意识,重点强化施工现场参建各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要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开展施工现场消防隐患排查工作。
(二)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2009年11月下旬至2010年3月,各参建单位要组织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和可燃物清理活动。对易燃易爆的材料从进料、储存、使用进行严格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在建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不准设置宿舍。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各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及值班工作,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各区县建委要配合消防部门,在施工现场继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第84号令)的要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的“用火证”审批制度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动火点、看火人员和灭火工具的配备是否到位。
(三)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消防保卫工作。
2009年12月下旬至2010年2月下旬,各参建单位要结合元旦、春节特点,在施工现场充分动员部署,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大火灾防控工作力度。对重点施工现场、重点场所和重要建筑要制定并落实更严密的节日火灾防控措施。
(四)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消防保卫工作。
2010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对全国“两会”会场、驻地、抵离京场所、新闻中心和周边200米内的建筑工地,各参建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五)加强对施工现场地下空间作业消防安全的管理。
施工现场有限空间内作业前,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认真检测易燃易爆物质浓度值等指标。当有限空间作业可能存在可燃性气体或爆炸性粉尘时,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要求进行检测和通风,并制定预防、消除和控制危害的措施,同时所用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器等。
四、工作步骤
(一)筹备部署阶段(2009年11月下旬)
全力开展消防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各区、县建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召开会议部署重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组织开展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9年11月下旬至2010年3月中旬)
各参建单位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任务,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各区、县建委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工作。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0年3月下旬)
各区、县建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考评。阶段性总结定期汇报,整体工作总结汇总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建委、各参建单位要深刻认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结合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
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工作方案部署和落实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各区、县建委要按照施工现场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督促和引导企业建立长效机制,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市区两级建委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处罚措施。
(四)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
各区、县建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建立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制度,自12月份起,每月25日要将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2010年3月15日上报整体工作总结。
为了更好地督促指导各区县做好施工现场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区、县建委和各集团、总公司明确1名同志,作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的联络员。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于2009年12月4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联系方式:63976436 传真:63985979
邮箱:shigongchu211@163.com
附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联络员
姓名 | 单位 | 部门 | 职务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