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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19.5T/H(绝干)城市木质废料处理项目部分内容变更的函


【颁发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函发展[2009]80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 19.5t/h(绝干)城市木质废料处理项目部分内容变更的函
(闽经贸函发展〔2009〕808号)


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
你司福人公司〔2009〕117和118号文悉。你司城市木质废料加工处理及回收利用技改项目-19.5t/h(绝干)城市木质废料处理线项目已经我委以闽经贸备〔2009〕k00037号同意备案。现你司提出总投资等内容变更和招标申请,经研究,我委同意该项目总投资由3000万元调整为1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由455万元调整为65万元,设备投资由1970万元调整为1308万元,其他投资由282万元调整为127万元),资金来源中企业自有资金由900万元调整为450万元、银行贷款由2100万元调整为1050万元,项目资本金由900万元调整为450万元。其余内容不变。
有关招标事项审批意见见附件。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城市木质废料处理及回收利用技改项目-19.5t/h(绝干)城市木质废料处理线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设 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主要国

产设备

核准

主要进

口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以上内容如有变更应及时报告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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