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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许昌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通知


【颁发部门】 许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许政[2009]6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许昌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通知
(许政[2009]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的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技术标准,我市完成了市区土地级别调整、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通过省级验收。现将更新后的许昌市城区基准地价予以公布。新的基准地价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定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附件:许昌市城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 件:
许昌市城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地价类型

一级地

二级地

三级地

四级地

五级地

六级地

商业用地基准地价

2031

1245

900

682

486

351

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903

720

584

387

298

--

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603

470

279

197

170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

648

503

407

315

214

--

交通用地基准地价

1462

1012

635

483

--

--

特殊用地基准地价

733

524

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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