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衢州市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9]第3303号)
申请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衢州市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人保寿险浙发[2009]108号)符合保险公司支公司开业审核的规定,你公司《关于吴万祥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寿险浙发[2009]106号)符合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规定。为此,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规定,决定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该支公司业务范围由总公司授权决定。
三、该支公司的营业场所为衢州市劳动路25号1楼及衢州市南湖世家1幢3单元3楼、4楼。
四、吴万祥符合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200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