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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开封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汴政办[2009]16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汴政办[2009]1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封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保证全市人民渡过安全、欢乐、祥和的元旦和春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汲取黑龙江新兴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政办明电﹝2009﹞1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我市冬季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一是冬季是各类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岁末年初,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处于旺季,加之进入冬季以来,气候寒冷干燥,雾雪天气多,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及建筑施工等领域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时期,当前全市安全生产整体保障水平不高,重大事故的威胁依然存在。二是一些县区和企业在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的情况下,安全生产存在侥幸懈怠心理,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有所放松,致使违法违规现象有所抬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各部门,落实到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到车间、班组,落实到每道工序和每个操作人员,努力形成人人讲安全、全民重安全、齐心协力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元旦和春节期间的检查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各县、区领导要早部署、早安排,靠前指挥,主要负责同志要带队深入生产作业一线,深入车站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及时发现并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管理。要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及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查,防大事故、除大隐患。要着力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情况、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情况、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取缔情况等。

四、精心组织,保障春运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落实好确保春运安全的各项防范措施。交通、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制定预案和对策,并要密切配合,掌握日常动态,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要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公安、交通等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路检、路查,严厉查处超速、超载、疲劳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规行为。要加强车站、车辆的安全检查,从源头上制止车辆超载和带病运行。要加大“三品”检查力度,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农机部门要加强拖拉机等农用车辆的监督管理,严禁农用车辆违章载人和非客船载客,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值守,加强应急
元旦和春节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值班不间断,信息联络畅通无阻。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要求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春运和“两节”期间的各类安全信息,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要立即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逐级进行上报,不得虚报、瞒报或者拖延不报。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用最快的速度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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